索 引 号 014442985/2018-00129 分 类 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泰兴市姚王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8-20
文 号 时 效

姚王镇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8-20 00:00 访问次数:

姚王镇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管理与监督,规范村级集体资金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促进村居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进程,保障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财务预算内容

村级财务预算包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工程和购置预算。财务收支预算是指村居集体一个会计年度内总的财务收支计划;工程和购置预算是指一个会计年度内固定资产及材料购置计划、工程建设项目预(概)算,作为财务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财务收入预算项目

  1.经营收入。指村居集体当年生产、服务等各项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业生产收入、林业生产收入、渔业生产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

  2.发包及上交收入。指农户和其他承包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及其他集体资源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居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3.补助收入。指村居集体获得的财政等上级有关部门用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补助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新农村建设补助、项目建设补助、经费补助等。

  4.其他收入。指村居集体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物资盘盈收入、集体资产出租及变卖收入、赞助收入。

  5.投资收益。指村居集体以货币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二)财务支出预算项目

  1.经营支出。指村居集体进行各项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及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等。包括销售农产品成本及费用、销售物资成本及费用、租赁成本及费用、提供服务成本及费用、对外提供劳力成本及费用、生产经营用资产及资源管护成本及费用。

  2.管理费用。指村居集体管理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居村干部报酬、办公费用、差旅费、管理用资产管护成本及费用、会议及培训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福利费用。

  3.其他支出。指村居集体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包括公益性资产管护成本及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及物资盘亏、农业资产毁损支出、防汛抢险支出、坏账损失、罚款支出、奖金支出、环保支出、捐赠支出、慰问支出等。

  (三)工程建设、固定资产和材料购置预算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指村居集体以自有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筹资、单位及个人赞助或捐赠资金为来源的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生产生活建设及维修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建设、路道桥涵建设、绿化亮化建设、村容环境美化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土地整治、房屋建造装潢以及需要兴办的其他生产生活公益项目等。

  2.固定资产和材料购置项目。指村居集体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需要的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工具、材料的购置。包括办公用品及农机具等。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

  (一)编制原则

  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工程建设、固定资产和材料购置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

  (二)编制程序

  1.编制预算草案。

  (1)每年初由村居党组织书记召集村居两委会成员参照上一年的财务收支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财务收支预算草案。

  (2)收入类项目根据前两年实际发生数和预算年度预计增减数列明,有合同的按照合同条款或实际数额列明;支出类项目中,经营支出参照上年相同项目实际发生数,考虑当年价格变动情况列明;管理费用、其他支出按照上年实际发生数,结合当年价格、上级下达目标任务、人员工资报酬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列明,管理费用、其他支出中无法预估到明细的,其金额不得超过管理费用、其他支出总额的30%。工程类项目,根据市场价格列出材料费、工时费、机械费、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合理的工程费用。

  (3)草案要详细说明预算指标的具体情况、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实现预算指标的具体措施,以及预测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等。

  (4)编制预算采用表格加文字形式,预算表包括收入、支出、收益分配三大部分,分别填列上年度实际金额和本年度计划金额。表格要根据财务收支预算明细逐项填列,收入、支出填列到二级明细,文字说明要逐项详细表述。工程、固定资产和材料购置预算要按照立项审批表和工程(购置)概算表填列,并有相关文字说明。

  2.预算草案编制完毕后,交村居监委会讨论,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预算草案经村居两委会、监委会签字同意后,报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初审、经济服务中心复审,报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交村。

  4.村居两委会、监委会根据镇审核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调整和完善,形成预算方案讨论稿。

  5.预算方案讨论稿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形成决议。

  村民代表大会主要审议:

  (1)预算安排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市、镇两级《村居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预算安排是否体现村居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项目安排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切合实际;

  (3)是否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4)与预算有关的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6.村居两委会根据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形成正式的年度预算方案,经村居监委会签章后,向村居民公布。

  7.预算方案报镇经济服务中心备案,由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按要求进行业务处理。

  (三)编制时间

  每年村级预算方案的编制从上年12月25日开始,在当年1月31日前完成。

  三、财务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1.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预算形成后,村居必须严格执行,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确因情况变化需调整支出预算的,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调整幅度一般不得超过年度预算的20%,特殊情况(指多数村居民或代表要求新增的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大额支出事项、上级下达的中心任务涉及的支出事项、因防洪救灾和卫生防疫等涉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立即组织实施的支出事项)除外。调整方案由村居两委会提出,经村居监委会把关,交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初审、农经站复审后,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街道备案。

  3.预算执行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依据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准确计算收入数额,建立台帐,逐项进行登记,并将各项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建立收缴责任制,确保预算年度内所有经济合同及时足额兑现。

  5.村居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通过民主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6.预算的执行情况纳入村居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四、财务决算

  (一)年终依据财务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定,并接受村居监委会的监督。

  (二)财务决算要根据当年会计报表如实编制,要与当年的财务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数、决算数分别填列。财务决算要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下一年财务预算的编制。

  (三)每年财务决算报告要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并报镇经济服务中心、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五、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算列入村务公开内容,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2.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凡发现临界预算支出情况的,应及时通知到村居,提醒村居及时加以控制。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比对分析,对合同已到期未兑现、支出超预算的要及时发出预警提醒,限期整改。

  3.对上级下达的中心任务、因防洪救灾和卫生防疫等涉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立即组织实施的支出事项(包括工程和购置类支出)超过预算的,或暂未列入预算需在后期调整预算的,付款单要由村居监委会签章后方可到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办理付款事项。对超预算的支出,必须及时追加,否则,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付款。

  4.村居监委会要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纠正到位。对重大问题,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

  5.村级财务预、决算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审计部门应有计划组织对上年度村居

级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镇有关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理,并督促村居进行整改。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镇域范围内所有村居。

  2.村级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由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布置、协助、指导,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3.本办法从2018年1月起施行。

  

  

  

  

  

  姚王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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