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思乡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以铁的担当、铁的举措和铁的决心向农村环境污染宣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根据泰州市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和泰兴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工作要求,依据《泰兴市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确定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专项整治和源头整治、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摸清底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类施策,注重长效”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即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集镇和副中心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骨干河道及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实现全乡农村地区环境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经服中心;责任部门:村建环保科、民政科、卫计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各村〕
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整治垃圾乱抛乱堆,全面清除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桥下、农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环卫设施按标准配置到位、美观实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收集、生产垃圾定点多点适量埋放沤肥;到九月底,农村积存垃圾清运全覆盖。二是整治村庄面貌,围绕“五面清洁”目标,集中清理庭院内、房前屋后、村庄内外的秸秆杂物,秸秆整齐、隐蔽堆放,建筑物料、拆迁残物堆放整齐有序;庭院干净、整洁;立面无乱涂乱挂;拆除断墙残壁、整治破败建筑;建设通组入户道路,至年底,所有组、户都通上硬质路面,所有硬质路面干净整洁无堆放物;稳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加大乱埋乱葬清理力度。三是整治户外厕所,全面清理、拆除村庄内的简易茅厕和旱厕,填塞闲置露天粪坑,正在使用的露天粪坑全部加盖,加盖做到“平、齐、密、安全”,彻底消除露天粪坑;按期保质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四是整治景观绿化,对景观绿化全面进行修剪、防病治虫、清除绿化内杂草杂物和缠树植物、及时更换死树、补齐景观绿化带缺口。五是整治黑臭沟塘,全面排查农村庄台内尚未实施活水工程的黑臭沟塘,采取打捞漂浮物、清淤疏浚、水系沟通、控制排污、岸坡整治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
(二)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兽医站;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水利站、安监办、各村〕
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整治重污染养殖对象,按照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等会议要求,对禁养区内栏存猪当量20头以上和水网地带、基本农田建设大棚养殖、村居内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对象,迅速落实关闭措施,尽快消除环境隐患。二是整治规模养殖场,实行一户一策,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做到科学应对、综合施策、有效治理,每个养殖场明确乡、村、组和技术指导监管责任人。三是整治非规模养殖密集村,抓好非规模养殖密集村田头调节池的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是整治庄台内散养户,加强庄台内散养户综合治理,对家前屋后散乱的鸡棚鸭舍羊圈,做好全面登记造册,实施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后处理辅助项目。五是整治已关停养殖场,认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做好2017年已经关闭养殖场的拆除或转产工作,清理场地环境,防止反弹复养。
(三)集镇和副中心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集镇办;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派出所、供电所、电信、移动、市场监管局、安监办、根思村、老叶村〕
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整治占道经营,合理划定集镇摊贩设置点,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规范有序;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整治游商游贩;农贸市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设施完善、分区明确,杜绝出摊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二是整治户外广告,清理道路用地范围内沿线两侧广告灯箱、店牌等移动式非交通标志;清除屋顶、墙体、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整修各类陈旧破损广告设施,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三是整治各类杆线,户外缆线架设,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进行规范,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杆线应整齐有序,布置经济合理,无安全隐患,无乱拉乱接、乱垂乱挂现象。四是整治建设工地,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落实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构,规划建设渣土处置场所。五是整治交通秩序,合理划定集镇车辆停放区域或利用道路规范停车,在集镇道路交叉口、道路狭窄地段划定禁停区或设置禁停标志,对乱停乱放行为依法查处。
(四)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村建环保科;责任单位:经服中心、国土局、派出所、农服中心、各村〕
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整治公路用地和绿化,规范设置公路沿线两侧的垃圾箱(池),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取缔公路沿线两侧的废旧物品市场;清理公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农作物和杂物;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强化绿色通道管护,不断营造公路生态环境。二是整治桥下堆积物,公路桥梁下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现有堆放物品全部清理到位。三是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两侧新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由村建科、国土局、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前置审批;对新增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新架设杆线须统一规划选址,原有杆线逐步退出公路建筑控制区。四是整治公路污染,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责令运输车主采取科学的防护封闭措施,确保运输中不发生抛洒滴漏污染现象,并保持常态化严查态势;加强对公路沿线的砂石厂、混凝土公司、运输企业等的源头管理,强化重点路段路政巡查,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五是整治道口搭接,对擅自搭接的道口开展集中整治,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搭接道口(含中央分隔带和侧分带),严格按照规划的平交道口进行搭接,完善相关安全设施,公路沿线河道岸边增加护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骨干河道及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水利站;责任单位:安监科、市场监管局、村建科、国土局、各村〕
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整治违章建筑,对全乡骨干河道非集镇区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整治,除工贸企业、居住主房外,其余违章建筑全部清理拆除。二是整治入河排污口,对全乡关停搬迁类企业入河排污口、无环评、未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取缔关停;对未达标排放,且无法整改到位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取缔关停;水利、环保手续不全的污水处理厂或仅有环保手续无水利手续的企业入河排污口必须完善手续。三是整治扒坡种植,开展骨干河道扒坡种植“回头看”,对尚存的扒坡种植进行进一步清理,坚决遏制扒坡种植反弹回潮;建立健全骨干河道巡查网络,一旦发现扒坡种植现象及时处置。四是整治水面杂物,全面清理水面漂浮垃圾、杂草、枯枝和水生植物等;全面清除渔网、渔簖等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全面打捞河道内沉船。五是整治内河码头,对我乡内河港口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完成前,全面停止内河新建码头项目审批,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修编报批通过后,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新建内河港口码头项目及设施统一进规划的集中作业区;专项整治行动中,完成古马干河河道沿线码头的整治工作,其余骨干河道沿线码头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8日)
各部门各村对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告知,扩大社会影响,做到全员上阵、全面整治,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推进落实阶段(8月19日—9月30日)
按照责任分工,对照目标任务,针对环境整治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协同作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三)长效管理、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经验做法和亮点,开展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工作,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中易反复的环境问题,建立完善农村环境整治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巡查、督查,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乡成立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各具体工作小组,形成科室负责人、村书记亲自抓、分工成员具体抓、所有成员一起抓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意义、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经服中心作为乡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相关行动牵头部门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工作中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扎实有效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四)坚持疏堵结合,确保整治成效。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意疏堵结合,善于借鉴其他地区、周边乡镇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处置体系;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形成威慑力;要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筹措渠道,落实资金保障,鼓励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投入资金,当地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共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
(五)加强督查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各相关牵头部门对各个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力度弱、效果差的村视不同情形下发督办函、整改通知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约谈和问责,并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附件:
1.根思乡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8年根思乡农村环境“五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考核细则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