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现将《泰兴市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督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标找差,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明确改进措施,不断推动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高质量上台阶。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
泰兴市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
督查情况通报
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泰州市人社局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作风建设,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全市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人社所普遍能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对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组织学习,执行相关制度,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尚可,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但在精细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明察暗访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1.为民服务出实招。部分乡镇(街道)在为民服务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如黄桥镇率先试行“一窗式”服务,将前台办理事项进行梳理整合,初步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处理,提升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古溪镇结合盛夏季节农村作息时间实际,灵活安排上班时间,通过人员机动调配,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提前一小时到岗,切实为群众着想。
2.顶真碰硬抓考核。部分乡镇(街道)严格执行各项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如珊瑚镇制订完善月度考核制度,量化考核细则,每月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工资待遇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黄桥镇、滨江镇推行电子考勤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上下班等纪律执行情况真抓实管。济川街道设立专门的协理员办公室,对协理员进行定期指导、督查、考核,确保奖勤罚懒制度落到实处。
3.教育培训见成效。部分乡镇坚持教育与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人社队伍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如珊瑚镇针对行风建设部署会精神要求每一名协理员自查自纠,填写整改报告;分界镇为防范社保费挪用侵占风险,与每一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财经纪律责任状,确保收费安全;宣堡镇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每周形成电子档记录,确保全程留痕。
二、存在问题
1.服务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地方窗口单位服务场所和设施比较陈旧,服务环境较差。如河失镇镇级平台未建成标准化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公地点在二楼狭小的空间,群众办事不方便;张桥镇西桥村、广陵镇季圩村等村级平台服务标识牌不清,未按规定悬挂新的人社服务站铜牌。
2.纪律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地方服务场所存在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空岗串岗、吃零食、玩手机等现象,入村协理员管理较为松散,部分入村协理员行踪不明。如黄桥镇发现一人在上班期间吃早饭;姚王镇迟到现象较为严重;广陵镇、河失镇服务前台仅有一名工作人员,未落实AB岗制度,易出现脱岗、缺岗现象;张桥镇部分村居协理员外出行踪不清。
3.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到位,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的现象较为突出。如考勤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专人考勤负责,上下班签到制度流于形式;平台设备未严格管理,部分显示屏等设备形同虚设,有的坏了未及时报修,影响正常使用;新街镇部分村级平台工作人员长期借用在镇其他部门,未到村开展工作,未专司其责,村级人社服务站形同虚设,群众不满意。
4.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人社业务知识范围较广,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部分乡镇对职业能力建设重视不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率较低;如宣堡镇、新街镇部分前台工作人员对惠民惠企政策业务不了解,经办业务不熟悉,不能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
5.行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乡镇(街道)人社所对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传达不及时、宣传不到位、贯彻不全面、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完善。未制定学习计划,不能做到常态化抓学习,有的满足于开了会、学过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坚持问题导向,不能真抓实改,蜻蜓点水,应付差事,学习不深不透,交流可有可无,问题不痛不痒,整改不严不实,效果不真不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教育。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和廉洁教育,把纪律和规定挺在前面。要积极培育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宗旨,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展示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2.加强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定期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各类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月、季例会的作用,分阶段有计划地对辖区内的协理员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拓展培训内容,突出政策业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政务礼仪等方面,提升服务群众和规范管理的能力素质。要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和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要定期举办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在协理员队伍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不断提升协理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3.完善制度建设。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进一步落实《关于重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收费责任的紧急通知》(泰人社发〔2018〕15)的要求,强化责任风险防范。要进一步加强入村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外出办事登记备案制度,专人负责统计记录。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村协理员借用其他部门工作。要结合办事服务大厅工作情况,全面落实人社部“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做到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切实提升主动服务、精细服务意识,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针对少数乡镇发生的代收社保基金被挪用等问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切实防范基层平台和协理员代收社保基金存在的廉政风险。
4.推进文明服务。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清理表达生硬、不合时宜的服务标识标语,推行窗口接待文明用语,做到服务用语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大力开展面向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高效服务的“四服务”活动,在全体劳动保障协理员中掀起比作风、比业务的良好风气。
5.严格考核管理。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考核管理,重点突出对窗口服务人员、村(社区)平台工作的明察暗访,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比较。对考核结果要重运用促整改,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通报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整改落实。
接上级通知,人社部、省人社厅将组织工作组赴各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对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并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国、全省曝光,实行严肃问责。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务必高度重视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基层平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基层平台作风建设、标准化建设等进行明察暗访,确保人社基层平台作风建设高质量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