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985/2017-00194 分 类 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泰兴市姚王街道 发文日期 2017-06-28
文 号 时 效

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00:00 访问次数:

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护的通知

各村(居):

  为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管护工作力度,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泰政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讨论决定,现就土地整治项目管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整治项目管护范围

  2012年以来实施的占补平衡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见土地整治项目地块管护位置图、土地整治项目统计表)

  二、土地整治项目管护责任要求

2017-2021年为上述土地整治项目区管护年(共5年)。

  镇与村签订土地整治地块管护责任书,土地整治项目管护工作责任人为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为具体负责人,管护工作由各村实行包组包块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给分工到组的村干部),确保5年内不得在项目区从事任何建设(保持耕种)。国土、村建部门人员要加强对项目地块例行巡查,及时制止非法建设和破坏项目区的行为。

  三、考核奖惩

  将土地整治项目管护工作列入镇对村(居)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年内如发生一起建设占用土地整治项目的行为,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取消相关村(居)年终评先资格,村(居)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土地整治项目管护工作每年由镇监察、财政、国土、村建 、农业等部门共同组织考核验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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