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2X/2016-00314 分 类 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泰兴市黄桥镇 发文日期 2016-07-14
文 号 黄政发[2016]88号 时 效

黄桥镇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7-14 00:00 访问次数: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黄桥镇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16714

黄桥镇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和《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1645号)及《关于印发泰州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办〔20164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镇安监办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摸清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的底数和安全状况,切实做到粉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落实,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基本防爆条件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企业,总结推广工贸企业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和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金属粉尘干式除尘器未设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其它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重点

(一)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6718日前)

1.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动员部署,将整治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企业。于2016715前向镇安监办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

2.各涉及粉尘防爆的企业要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的要求,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工作,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粉尘爆炸性场所,是否根据粉尘特性、爆炸限值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各粉尘涉爆企业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开展自查,如实记录自查自改情况,并将自查自改情况(重点是发现隐患及整改措施)725前上报镇安监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61110日前)

1.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辖区内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甄别工作,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健全安全监管台帐,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省安科院将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涉粉尘防爆企业逐一开展核查;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辖区内作业场所30人以下的粉尘涉爆企业逐一开展核查工作。

2.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维护、使用通风除尘系统,按危险区域等级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切实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技术措施,定时规范清理粉尘,加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辨识和对作业人员粉尘防爆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粉尘防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没有开展自查自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理。对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涉爆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以及存在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必须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实施闭环管理。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对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镇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3.镇安监办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请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于2016105前,将各相关企事业单位2016年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见附件1)和《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报送镇安监办。安监办将组织抽查督查,并予以通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125日前)

1.各类粉尘涉爆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和粉尘清理制度,加强技术改造减少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数量,不断提升设备安全性能,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发挥专家在查隐患、促整改、固成效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对企业服务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有效结合粉尘防爆企业的规范化创建工作,推动专项治理。

3.将继续采取联合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对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5月底前)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对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镇安监办将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步骤、重点与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对地方粉尘防爆专家、基层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的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深刻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粉尘爆炸危害的宣传教育。各企业要经常性开展粉尘防爆知识培训与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粉岗位动火作业、粉尘清理等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和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推动示范引领。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作用,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发挥整改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功改造的经验做法,带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涉爆粉尘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对企业隐患的检查、整改、验收工作;对停产整顿的企业,隐患不消除、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镇安监办将把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内容列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附件:1. 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

2.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


附件1

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粉尘

种类

企业

规模

员工

总数

涉及粉尘作业人数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

说明:1.所属行业填写金属制品加工、粮食饲料加工、木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冶金煤粉制备、纸质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等。 2.粉尘种类填写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3.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4.涉及粉尘作业人数:同一粉尘作业场所最多作业人数。5.为便于推送有关安全信息,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联系人方式请务必填写。

附件2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粉尘

种类

员工

总数

涉及粉尘

作业人数

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

执法检查

时间及执法

措施

存在重点问题

和隐患情况

整改落实

时间和情况

说明:1.“粉尘种类”:填写涉及可燃性粉尘的种类,可参考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务必核实准确。2.“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3.“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填写企业自行组织、监管部门组织或未进行会诊。4.“执法检查时间及措施”:填写检查时间,实施的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5.“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工作重点(三)的要求,填写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隐患情况。6.“整改落实时间和情况”:填写主要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若整改填写整改验收时间。


附件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

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2016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42916时许,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截至56,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5人严重烧伤。事故单位主要从事自行车铝合金配件抛光业务,未按标准规范设置除尘系统,采用轴流风机经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将抛光铝粉尘正压吹送至室外的沉淀池。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是在砖槽除尘风道内发生铝粉尘初始爆炸,引起厂房内铝粉尘二次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铝粉尘爆炸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

一是事故单位无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等要求,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及时规范清理除尘风道和作业场所积尘,除尘风机、风道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二是深圳市对防范粉尘爆炸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列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内容,对基础情况掌握仍不够准确,对培训工作不重视,执法力度较弱。

三是广东省在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中存在薄弱环节,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整治效果不明显。作为全国粉尘涉爆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相关企业近9000家,在2015年珠海市兴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513”铝粉尘爆炸事故、2016年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41”铝粉尘爆炸事故之后,又发生了该起同类事故,暴露出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管理不闭环等问题。

粉尘防爆工作是工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行业领域,是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20152016年专项整治任务的重要内容。201616日,马凯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涉爆粉尘、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320日,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在山东济南召开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场所部位、岗位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努力使重特大事故起数减少、危害缩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区要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突出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各地区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核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二是强化执法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各地区要参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检查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现场检查表,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台账。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各地区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涉粉场所人数,分类分级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切实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位。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重点督导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的检查整改情况(见附件2,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三是加强宣教培训,强化技术支撑。各地区要通过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对地方粉尘防爆专家、基层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的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深刻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粉尘爆炸危害的宣传教育。规范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作用,强化粉尘涉爆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避重就轻,确保整改实效。

四是实施技术改造,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树立示范样板企业,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带动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强化督导落实,严肃事故查处。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和调度指导,对于粉尘涉爆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凡发生较大以上粉尘爆炸事故的,事故调查结束后,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将本地区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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