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5)51号
关于印发《新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5日
新街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平稳,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 “两会”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区域和产业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燃气、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特别是要严防“三合一”、“群租房”、沿街九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各单位分析评估情况要于11月1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紧盯火灾防控的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学校、市场、超市、敬老院等场所,务必重点盯防;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要制定措施,打好前战,死看死守,确保安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网格,将每个网格的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排查整治任务;同时要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南北派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并配合和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村建部门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设施;安监部门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业、三产部门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商贸服务行业;民政部门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重点检查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社会教育场所。12月份,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月”行动,各部门要落实隐患督改责任,对辖区、行业部门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和火灾隐患整改相关要求见附件1、2。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部局,全面推进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城乡消防规划修编,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2016年3月前,各单位要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工作。
2、加强网格防控。各单位要不断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的基本要求,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职能,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3、落实“六加一”措施。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六加一”措施。
4、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各单位要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以及联防联查工作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重点单位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5、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单位要结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在九小场所、特殊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有条件的企业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加强小饭店、小场所疏散逃生能力建设,尤其是一层设置厨房的,在二层、三层设置软梯、安全绳、缓降器等辅助疏散工具。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对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的管理,配齐、配足相关人员和常规装备,加强队员的业务训练,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结合辖区特点制定相应灭火救援应急预案。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村居消防平安大使评选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1日前)。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措施扎实。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动员社会单位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三)责任落实。全国“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前,镇政府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部门负责人进行诚免说话,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奖励。
附件:1、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2、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附件1:
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县(市、区、旗)政府是否向上级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3、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4、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附件2: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