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28/2015-00195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6-03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泰兴市城管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3 00:00 访问次数:

泰城管〔2015〕52号

关于印发《泰兴市城管局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泰兴市城管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抄送:泰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泰兴市城管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泰兴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2日泰州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重在防范”为主题,以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提升消防工作为目的,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全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环卫管理科,联系电话87628139),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局机关:由局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做好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金润超市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等工作。

执法大队:主要做好大队内部、派驻单位、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拆违、整治过程中的动火安全等工作。

环卫处:主要做好处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油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等工作。

路灯处:主要做好内部和路灯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仓库、彩钢板棚、路灯变压器、控制箱、路灯线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整改等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和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开展全面自查。

2.开展检查。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组织全面检查。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4.消防演练。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基础上,由路灯处牵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提交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认真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置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岗位检查,严格落实用电、用火和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建筑防火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通道检查,确保单位防火间距不被占用,消防车道和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充足、完好、有效。明确“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深入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夏季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观念,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形成消防安全宣传的浓烈舆论氛围。

(四)认真落实整改。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查找消防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完善资料报送。各单位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至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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