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我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撰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健全工作机构,严格落实条例。根据要求,我办已于2017年调整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综合科为主要责任科室。明确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办叶魏同志任新闻发言人,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报道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
2.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办理项目公示公开。我办各类信息主要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办专栏等进行发布,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办事须知》、《办事指南》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至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74条。通过政务办专栏发布工作动态、光荣榜、通知公告等89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至今,政务办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办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产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信息公共查阅室等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严格按照《条例》和《细则》,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进,就“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2.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加强行政许可政策解读,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7712248)。
二○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