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22160/2021-04175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12-14
文 号 时 效

公司一般注销流程问答

发布日期:2021-12-14 11:10 信息来源: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访问次数:

问:公司一般注销如何操作?

答:步骤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

步骤二、进行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

1)登录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企业信息填报

3)选择清算组备案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

4)选择债权人公告进行债权人公告

注:3)、4)必须同一天进行。

步骤三、债权人公告提交成功45天后携带注销登记材料至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登记。

需要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税务部门的清税证明。

联系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二楼市场准入审批号窗口

联系电话:827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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