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605095/2022-04420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2-24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2-02-24 10:04 信息来源: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办公电话:05238798700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权益维护科。办公电话:052387982009,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扬、宣传褒奖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企业军转干部专门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拥军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办公电话:052387985007,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优抚褒扬科。办公电话:052387988006,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和市级重点烈士建筑物保护单位审核报批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的受理、审核、申报和有关烈士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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