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512/2022-00149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1-13
文 号 时 效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09:49 信息来源:泰兴市税务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相关部门条线工作,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泰兴市政府网站和泰州市税务局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其中泰兴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因缺乏系统培训,相关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进完善落实。

下一级段,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梳理,细化项目,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构建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负责人总协调、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能,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及时、高效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流程和规范。持续加强税收业务学习,增强对新政策的解读能力,以便更好服务社会大众。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监督考核倒逼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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