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512/2023-08805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2-10
文 号 时 效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

发布日期:2023-02-10 15:43 信息来源:泰兴市税务局 访问次数: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会保社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滨江税务分局

承担滨江镇、泰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河失税务分局

承担河失镇、姚王街道、泰兴高新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黄桥税务分局

承担黄桥镇、黄桥经济开发区、珊瑚镇、分界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新街税务分局

承担新街镇、元竹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古溪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根思税务分局

承担根思乡、宣堡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曲霞税务分局

承担曲霞镇、广陵镇、张桥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虹桥税务分局

承担虹桥镇、虹桥工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济川税务分局

承担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城区工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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