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4-303218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8-01
文 号 时 效

2024年第2批公开回复匿名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01 15:34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我局共受理群众匿名举报生态环境信访事项3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其中调查属实1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请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23-87711440。

序号

投诉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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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反映泰兴市翔睿纺织整理有限公司违规排放恶臭工业废水,污染宝塔河。

泰兴市翔睿纺织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睿纺织公司),位于古溪镇古溪村古溪三组,主要从事牛仔布加工生 产。该公司牛仔布加工生产项目于2023年3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5月开始建设,2024年4月申领排污许可证。

古溪镇宝塔河位于翔睿纺织公司西侧230米,河道全长约 540米,河道北接古溪中沟、南连古溪二组生产沟,现阶段宝塔河与古溪中沟交界处围有土坝、水务部门正在建设闸站,水体基本不流通;宝塔河两岸有多个雨水排放口,并有1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横跨河道。

2024年6月11日凌晨,有群众举报翔睿纺织公司向分界镇沿界六组二号中沟附近倾倒废水;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查明,该公司负责人刁某6月9日要求驾驶员刘某将生产废水拉至分界镇沿界六组二号中沟附近倾倒,刘某每卡车(车牌号:苏MAP537)装载12个吨桶废水(每个吨桶装水量约500公斤),于10日凌晨1点到2点之间和2点到3点之间、11日凌晨0点到1点之间和1点到2点之间,分四次将约24吨废水倾倒至分界镇沿界六组二号中沟附近,倾倒时将车辆先停在路中间,直接打开车上的吨桶阀门将废水倾倒在路两侧,污水部分流入沿界六组二号中沟里、部分流入到田地里。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分界镇沿界六组二号中沟附近已倾倒废水、卡车上桶内残留废水、翔睿纺织公司废水收集池废水分别采样监测,结果表明各废水中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总磷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各废水样品中所有《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中的污染物均未检出,经研判,废水中无有毒有害物质。

6月12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翔睿纺织公司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现场组织人员对翔睿纺织公司与江苏旭威服饰有限公司之间疑似废水排放管路进行开挖、封堵。

6月13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翔睿纺织公司污水处理站及周边废水管网,未发现有废水外排附近下水管网。

6月13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宝塔河两岸未发现沿线排水口有污水排入河道;执法人员对宝塔河水体多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水体水质均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中V类标准。

6月18日,泰兴市委生态办、泰兴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赴翔睿纺织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大门关闭,未生产;后与古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交流共商,建议古溪镇人民政府加快宝塔河闸站建设进度,尽快恢复水体流动,并举一反三,对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产水、排水及危险废物管理逐一检查,防止类似环境问题再发生。

7月9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宝塔河水体多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水体水质均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中V类标准,水质较6月份有明显改善。

7月11日,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宝塔河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宝塔河水体水质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中V类标准,水质进一步改善。

6月11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翔睿纺织公司在6月10日至11日向外环境倾倒污水行为,立案调查;7月22日向该公司送达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7月11日,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会同泰兴生态环境局、古溪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翔睿纺织公司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企业负责人也向现场执法人员明确表示已停止生产,尽快将厂区设备继续搬离。

古溪镇人民政府指导园区企业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加强园区管网改造和宝塔河综合整治,彻底解决相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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