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1886/2023-284422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8-01
文 号 时 效

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 17:14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泰人社发〔2023〕33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泰州市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2O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以及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突贡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专家选拔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管理和乡村建设等领域一线工作岗位上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高层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原则上不作为突贡专家和突贡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对象。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内。

二、推荐选拔原则和名额分配

泰州市突贡专家和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工作,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重点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向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

泰州市突贡专家推荐人选中的教育、卫生、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由市教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负责各推荐2名;其他部门单位和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由市人社局负责推荐,总额为5名(其中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为1名)。

2023年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拟选拔人数控制在30名以内,其中企业人才一般不低于40%,各系统、单位、乡镇园区可对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

三、推荐选拔条件

按照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96号)和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条件执行。已取得泰州市突贡专家和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不再作为同一层次的推荐选拔对象。未取得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称号,但符合泰州市突贡专家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应先申报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

(一)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泰州市突贡专家应热爱祖国,政治信仰坚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是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是泰州市(省厅、局)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获省(部)、泰州市(省厅、局)奖励等级比上述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深,在省(含)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过10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2本以上专著),在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市内某一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是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和再创新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所创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实施后成效显著,业内公认,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

(5)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内公认。

(6)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省内或市内推广交流。

(7)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家、省同行业评比中多次获奖,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上述成果、业绩以近五年的为主。

2.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

在企业生产服务岗位或职技院校教学岗位一线工作,或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从事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新能手、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乡土人才)工作室领办人、“三带”人才等荣誉。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并且获得过国家专利、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技能大奖等。

(3)在职技院校教学中,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教学成绩均十分突出,并且获得地市级(含)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带头人荣誉称号的优秀“双师型”教师。

(4)在国家、省级(含)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泰州市技能状元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5)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为行业公认,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上述成果、业绩以近五年的为主。

(二)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泰兴市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较大,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应用技术研究方面(包括工、农、医)获得以下等级科技成果奖、科技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推广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部(委)或省四等奖以上,省厅或泰州市二等奖以上。

获得以上奖励等级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所有被奖励的成果必须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2)在理论研究上,学术造诣深,在省(含)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过6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泰州市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市内某一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或是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所创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实施后成效显著,为同行所公认,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

(5)长期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德高尚,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6)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①掌握现代化管理理论,并付诸实践,其管理水平在泰州市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泰州市内推广交流;

②工作中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进行预测、决策等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③通过现代化科学管理,改变了企业面貌,获得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7)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家、省、泰州市同行评比中多次获奖,在泰州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上述成果、业绩以近三年的为主。

2.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

在企业生产服务岗位或职技院校教学岗位一线工作,或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从事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新能手、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乡土人才)工作室领办人、“三带”人才等荣誉。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并且获得过国家专利、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等。

(3)在职技院校教学中,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教学成绩均十分突出,并且获得县区级(含)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带头人荣誉称号的优秀“双师型”教师。

(4)在省级(含)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5)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为行业公认,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上述成果、业绩以近三年的为主。

四、推荐选拔程序

泰州市突贡专家推荐人选中的教育、卫生、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由相关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条件进行选拔,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各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书面材料,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泰州市突贡专家推荐人选中其他部门单位和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按隶属关系逐级呈报,由相关主管部门、各乡镇园区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评审,提出泰州市突贡专家和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建议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333工程”、泰州“311工程”和泰兴“323工程”培养对象。

凡被市推荐选拔为泰州市突贡专家、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的候选人将在泰兴政府网——人社工作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泰州市突贡专家推荐人选报泰州市参加评审、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建议名单经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泰州市突贡专家的材料包括:

1.《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业绩简介表》二份。两表均需报Word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指近5年来各种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攻克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经验技术推广材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著等。

3.各主管部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工作综合报告一份和WORD电子文档,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名册(作为附件)、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等。

(二)申报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的材料包括:

1.《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呈报表》一式二份,《泰兴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业绩简介表》一式二份,并报Word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指近3年来各种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其它附件材料(重大项目立项批件验收材料、攻克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经验推广材料、专利证书等)。

推荐人选相关表请到泰兴政府网——人社工作专栏下载(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index.html)推荐人附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本人。申报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张制作,双面打印(复印)。附件材料须制作封面,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页数控制在80页以内。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六、有关要求

(一)选拔推荐泰州市突贡专家和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是构建我市人才高地,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公开选拔条件、程序、方法,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了解和掌握选拔推荐要求;要坚持原则,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质量;要结合选拔推荐工作,大力宣传优秀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不断进取,勇攀高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泰州市突贡专家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泰兴市突贡科技工作者选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刘磊、陈雅,电话:87662686。Email:txrsjzjk@163.com

 

2023年泰兴突贡科技工作者表格.zip

2023年泰州市突贡专家表格.zip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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