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1227X/2023-08758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3-02-10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气象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10 10:08 信息来源:泰兴市气象局 访问次数:

一、内设机构

共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和防灾减灾科,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内设机构级别。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为:

1.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7083060)

负责制订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等任务;承担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工作。组织防雷公共安全管理政策规划和制度规范等制定和实施,承担易燃易爆危化品和雷电风险高的建设工程防雷安全行政审批。

2.防灾减灾科(联系电话:0523-87083009)

负责制订全市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气象台站、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保护和探测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业务单位

共设2个直属业务单位,分别为泰兴市气象台和泰兴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泰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直属业务单位级别。各直属业务单位的职责为:

1.泰兴市气象台(联系电话:0523-87083010)

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负责综合探测系统、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决策服务和行业、专业专项、为农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手机、广播、电子屏等媒体气象服务。

2.泰兴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泰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联系电话:0523-87083009)

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普及、承担气象灾害调查鉴定、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负责对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定期检查与督查整改工作等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承担防雷技术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工作任务。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综合发布渠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