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61/2024-280884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20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0 17:00 信息来源:泰兴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省、泰州市、泰兴市各级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泰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共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从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兴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泰兴市文昌中路30号,邮政编码:225400,电话:0523-87711842,传真:0523-87711872,电子邮箱:txmzbgs@163.com)。

2023年,泰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信息,积极配合做好泰兴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和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2.完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确保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安全。

3.畅通公开渠道。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宣传工作,今年我局丰富“泰兴民政”微信公众号内容,增加智慧民政功能,实现各项热点政策“一键直达”,截至报告期已累计3000多名用户关注,反响良好。2023年,市民政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0余条,其中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工作信息50余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也没有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建设、运转、发展情况良好,在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扩大信息覆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主要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微信运营管理,从群众需求出发,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学习,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兴市民政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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