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61/2023-08247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文 号 时 效

市民政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1-11 10:25 信息来源:泰兴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分外籍及本地有关部门的离退休干部的代管工作。(电话:87711842)

(二)计划财务科(审计科)。指导监督中央、省市级拨付和县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电话:87711380)

(三)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电话:87712409)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行政许可工作。(电话:87711814)

(五)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电话:87712072)

(六)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发展;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慈善宣传和评选表彰;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电话:877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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