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10/2023-08657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2-03
文 号 时 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02-03 14:37 信息来源:泰兴市发改委 访问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物资保障、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监测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绩效管理、公务用车以及全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电话:0523-87633630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总量平衡,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 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负责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重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安排开展评估督查,提出改进措施建议。电话:0523-87656572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行政许可科)。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任务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负责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安排市级财政性相关建设资金,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使用、确定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推动落实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编制上报省级重大项目计划,协调指导重大项目培育、论证等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省、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负责市级政府投资或补助(含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政府投资或补助)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开展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电话:0523-87633602

(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工业和外经科、军民两用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三新经济培育工作,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和协调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开展境外投资,根据职责分工管理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状况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的规划编制、业务指导、政策上争、协调推进、督查考核;承担市特色小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任务;拟订全市军民两用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军民两用发展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军民两用发展重大项目,指导协调国家、省和市专项建设资金军民两用项目,负责军民两用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的专业领域安全工作。电话:0523-87634479

(五)社会发展科(社会信用管理科、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指导全市产教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有关规划、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负责市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涉企类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对涉企类中介机构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负责推进涉企类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规范涉企类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负责对涉企类中介机构、涉企类中介行业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话:0523-87636185

(六)区域经济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支援合作科)。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有关工作,推动建立区域市级间合作机制;统筹推进落实国家长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省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研究提出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长江经济带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参与督检重要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研究编制长江体检表和沿江规划一张图,明确功能规划;研究落实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岸线利用的节约、集约水平和利用效率;研究天星洲的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工作;承担我市对口支援地区支援业务工作指导,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支援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我市参与国家西部开发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任务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对口合作地区有关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拟订落实;负责对口市际间经济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0523-87633602

(七)经济体制改革和法规科(财政金融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小城镇综合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协调推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存续期监管工作;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电话:0523-87656572

(八)农村经济科。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负责委承担的市内扶贫等工作。电话:0523-87620020

(九)能源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散装水泥推广科)。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能源行业供需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全市能源信息化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拟订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区域配电网规划;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市场和经营监督管理,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去产能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承担农网改造相关工作;编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承担电力体制、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散装水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处置工作。电话:0523-87664057

(十)服务业发展科。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制定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服务业运行,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动总部经济和重点企业的培育;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推进实施;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年度发展计划;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0523-87652386

(十一)价格管理和监测监审科。承担工业品、农产品、交通运输、房地产、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拟订重要工业品、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定价标准,研究制定涉农价格管理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价格监测任务;承担对依成本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电话:0523-87631605

(十二)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组织拟订重大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价格调节基金等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市级重要价格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省级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承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拟订重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组织清费降本减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电话:0523-87631606

(十三)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问题,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等战略储备的规划、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做好粮食购销,安排军粮的调拨供应;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实施战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电话:0523-87633987

(十四)粮食和物资监督管理科(安全仓储与建设科)。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考核,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组织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监督储备承储企业执行储备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国有粮食企业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电话:0523-87632371

(十五)财务审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等经费的管理;拟订有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抓好机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财务状况分析;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电话:0523-876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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