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14000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常桥村颖睿井固件制造厂没有环评相关审批等手续,土地手续也没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未按规定处理,固废露天堆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颖睿公司于2023年2月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没有环保手续情况不属实。
2.颖睿公司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场,堆放场架设固定防雨淋设施,并防止油污散落地面;规范处置废液压油。
3.依法拆除颖睿公司非法占用的368平方米基本农田上建筑物。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颖睿公司于2023年2月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没有环保手续情况不属实。
2.2024年11月16日,颖睿公司已使用专用清洁剂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并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场,堆放场架设固定防雨淋设施,地面铺设钢板防止油污散落地面;已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11月18日,废液压油已规范处置。
3.2025年9月,颖睿公司在非法占用的368平方米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