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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D3JS202411170004号)

发布日期:2025-10-16 16:24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17000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开采地下二氧化碳,往西荡村3组矿井旁边的河里排污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该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泰兴生态环境局长期坚持对河失镇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废水、废气污染物直排等违法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8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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