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3003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金江生物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南门口与双羊皮革靠近的那栋厂房内有一生产化工的企业,该厂房日常密闭不开门,夜间进行生产,无相关手续,要求取缔。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实地检查,金江生物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有无化工生产现象。
2.要求公司清理东侧厂房空桶、设备等。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查看,车间内无化工生产现象;
2.已清理该车间内空桶等,车间呈清空状态;
3.泰兴生态环境局长期坚持对古溪镇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废气直排等违法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8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