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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X3JS202411190041号)

发布日期:2025-10-16 16:28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190041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江苏牛鑫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异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经监测,该养殖场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相应标准。       

2.该养殖场加大猪舍冲洗频次,粪污及时还田,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微生肽制剂,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监测,该养殖场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相应标准。

2.泰兴生态环境部门已督促牛鑫公司加大猪舍冲洗频次,粪污及时还田,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企业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微生肽、发酵料等添加剂,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8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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