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190041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江苏牛鑫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异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经监测,该养殖场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相应标准。
2.该养殖场加大猪舍冲洗频次,粪污及时还田,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微生肽制剂,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监测,该养殖场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相应标准。
2.泰兴生态环境部门已督促牛鑫公司加大猪舍冲洗频次,粪污及时还田,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企业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微生肽、发酵料等添加剂,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8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