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等规定,2018年我市设立了江苏省水行政执法长江泰州泰兴基地四桥港指定停泊点,并保留了长江泰兴东夹江避风港采砂船指定停泊点。自2020年起,东夹江避风港采砂船指定停泊点未有采砂船停靠。现根据实际情况,撤销长江泰兴东夹江避风港采砂船指定停泊点,保留江苏省水行政执法长江泰州泰兴基地四桥港一处停泊点。
特此通告。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江泰兴段采砂船停泊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