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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9 15:08 信息来源:泰兴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访问次数:

《泰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共性问题第十一项涉及泰兴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生态环境部门推动餐饮油烟治理进展不快,全市 5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中有 9 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83 家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其中涉及泰兴市64家餐饮单位需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

二、责任单位

泰兴市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泰兴市64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管理。

五、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督促辖区内64家餐饮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组织开展全市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加强对涉油烟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推动各地开展餐饮“绿岛”项目建设,鼓励餐饮集聚区建设餐饮“绿岛”。

七、整改完成情况

1. 涉及泰兴市餐饮单位64家,39家餐饮单位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因停业等原因不需安装的25家。

2.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加强餐饮油烟检查,督促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洗。2023年度累计执法检查餐饮单位232家。

3.推动餐饮油烟集中收集治理“绿岛”项目建设,完成1个鼓楼新天地新建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9年8月7日)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攻坚办):0523-82736213

电子邮箱(攻坚办):txstbxl@163.com

 

泰兴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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