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认定了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我市成功入选。此次认定评价中,江苏省共15个县(市)入选,我市是泰州唯一上榜的县(市)。
2月13日上午,在中益(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现场,公司新购买的100台织布机全部投入使用。中益公司主要从事高强玻璃纤维布研发生产,目前产品已批量用于航空、高铁材料领域。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该公司计划再征地建设厂房。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后,城区工业园区立即将原斯蒂尔板材闲置多年的土地推荐给中益公司。中益(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志勇介绍,有了这块土地,中益就能迅速启动二期项目建设,预计2023年产值可达1.45亿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稀缺,我市全力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用地制度,推行“标准地”“三信地”“合同+协议”等供地出让新模式,落实差别化、个性化供应工业用地,以供地质效提升撬动“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供地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我市还大力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推动企业向“空中”要地。在泰兴高新区,泰州远大集团建设的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已得到充分使用,公司将设备搬上楼,让土地利用更高效。泰州远大集团党委副书记袁红萍介绍,这栋新六层高标准建设厂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和单层厂房相比,可节约用地220亩,厂房的投入使用,给企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成效,去年盘活低效闲置用地2200亩以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速超8%。由于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我市三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6年获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表彰奖励。近期,自然资源部认定了258个县(市)为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我市成功入选,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将在示范期内享受用地指标安排、土地综合整治等多方面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