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度)

发布日期:2025-10-10 15:35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202591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牛世杰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苏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债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要求,各部门、板块准确把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实践要求,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统计调查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全面、准确。提高统计服务质量,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前瞻主动、精准高效的统计服务。加强统计信息的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财会、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整体监督效能。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苏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工作法治化任务清单》《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信访工作运行规范指引》,并听取了市信访局关于当前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泰兴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会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人社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办法》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申报资料,确保资金精准、合规使用,同时依法依规做好后续追偿工作;市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管理透明、高效、安全。

    会议原则同意市医保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医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对202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奖励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核定润泰担保和粮食集团内设机构及员额数量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退还泰兴市美仙服饰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司法局、广陵镇,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新增前汤河北侧、江平路东侧地块搬迁项目为2025年惠民城建项目计划的建议。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张桥镇,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增加2025年惠民城建项目计划征收类项目工程量及预计投资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姚王街道,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新增购房补贴预算资金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关于地方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财政补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农发行泰兴支行、粮食集团,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江苏爱科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库存危废行政代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实施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与评价项目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监所两改两进项目经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25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金发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党史方志办提出的关于将第三轮《泰兴市志》编修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党史方志办会同政府办、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关于落实2025年一、二季度涉美出口重点外贸企业贷款贴息配套资金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和资金需求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调增市疾控中心门诊检验综合楼项目2025年预算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二)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之人才公寓子项2024年度运营期政府付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批拨江苏平仲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建议。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平仲科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规范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审计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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