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度)

发布日期:2025-03-28 16:16 访问次数:

  市委书记、市长刘文荣于2025319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原则同意其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建议。

会议要求:1.准确把握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委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做好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2.加强产业交流合作,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上深挖潜力,形成更多互利共赢的新增长点。3.深化交往交流交融,通过传帮带、双向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合力打造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干部人才队伍。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泰兴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会后,由范存力常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1.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建立督办考核通报机制,明确时限、细化措施,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2.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能和定位,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资源和业务统筹,精准指导园区完成重点任务。3.各相关园区要围绕发展定位,打造特色产业,形成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管理办法》。会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园区、乡镇(街道)要坚决树立全局观,坚持效率、效益两手抓,加强谋划推进、履约盘点和闭环管理,认真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各项工作;强化目标意识,明确序时、压实责任,推动重大项目高效建设、资源要素高效利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用好用足各项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用最优营商环境保障项目高质量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泰兴市产业项目资源要素节约集约评估办法》。会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1.强化节约集约。各园区、乡镇(街道)要把好项目初审关,认真分析新招引项目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含智量和节约集约化水平,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出实绩见实效。用好用足飞地政策,夯实项目有效投资,推动资源充分利用。2.强化专业招商。围绕大而强”“小而美项目攻坚目标,聚焦特色产业,深入研究供需关系,强化行业耦合度。规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开展尽职调查,算好资源账、成本账、效益账。3.强化跟踪监管。树立溯源思维,提高事前谋划、事中承诺、事后监管的连贯性、一致性。明确相关制约条款,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泰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和文明办要牵头抓好贯彻落实,统筹推动城建和创建有机融合,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高品质城市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泰兴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1.加强梳理摸排。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对全市租赁住房开展一轮摸底排查,落实一房一档”“一户一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2.加强日常管理。住建部门要细化租赁准入机制,明确禁止出租房屋的类型,杜绝安全不达标房屋流入租赁市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3.加强协作联动。各乡镇(街道)、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能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信息联通、问题联查、隐患联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组织实施全市技防监控项目续保工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政法委、财政局、数据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市直公立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泰兴市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会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会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各项程序,切实保障公众决策知情权、参与权,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政府办和司法局要随时跟进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各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草案)》。会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坚决杜绝超期修订、久拖不修等情形。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沿江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生态廊道子项2024年运营期政府付费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泰兴市抓项目促发展激励实施方案(试行)》。会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会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数据局、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商务局要加强文件精神宣贯,积极推动优质项目在全市的合理布局、高效流转,不断提升飞地项目实效;强化各招商单元责任落实,确保飞出地飞入地的协同配合,高效推进项目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靠前服务、严格考核监督,确保项目真实有效。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规范预支补充耕地指标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做好2025年补充耕地实施工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稳妥有序推进补充耕地实施,确保全市耕地数量稳定有增、质量全面提升。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补充林地指标实行有偿使用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的《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与奖励办法》。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泰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水务局、泰兴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生态养殖业务指导,强化养殖水域用地监管,严格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管执法,共同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会议原则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关于规范开展中沟以河养河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水务局、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规范执行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要求,科学、稳妥、有序抓好推进,确保以河养河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归集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重新设立泰兴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专户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人社局,共同抓好落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