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上午,市委书记、市长刘文荣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
会议要求:1.深入学习。认真研究《意见》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走向、资金投向,切实把质量效益原则贯彻到政府投资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2.强化管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抓实项目谋划储备,严格投资年度计划,从严抓好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查、概算执行、造价控制等关键环节,持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3.健全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体系,强化绩效管理刚性约束和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会议集中学习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违规利用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会议要求:1.深刻汲取教训。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坚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摆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2.规范招引行为。对照执行上级最新要求,严守制度底线和政策红线,加快构建科学、精准、合规的招商引资新模式,全面规范招商引资行为。3.强化协同监管。财税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协同,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全面筑牢防范和惩治违规招商引资责任体系。
三、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泰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1.准确把握。“十五五”规划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与实践指南,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规划编制顶层设计,科学擘画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新蓝图。2.精心谋划。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短板,科学设定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战略目标,深入规划一批战略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引领各项事业向更高质量、更宽领域突破发展。3.强化协同。密切关注国家、省市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做好向上沟通争取,在上位规划中体现更多含金量高的泰兴事项。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集中各方智慧力量。
会议原则同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泰兴市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会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1.特色产业专班相关单位要摸清集群内骨干企业技改意向,指导企业在延链补链强链上做文章,推动集群总量扩大、质效攀升。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推进技改项目用地审批、立项、安评、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保障要素需求,加强涉企服务,做好技改数据报送。3.金融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给予技改企业利率优惠、信用贷款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市工信局要围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牵头做好技改项目分类跟踪推进,协助企业积极上争资金奖补和荣誉,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技改积极性,助力工业经济量质齐升。
会议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泰兴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修订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其提出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泰兴市加强和改进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要围绕“一年见效、两年初步治本”的目标,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有效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新增前园路(羌溪路至鼓楼南路段)道路改造工程为2025年惠民城建计划A1类项目的建议。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泰兴市乡镇敬老院提质转型实施方案(2025-2026年)》。会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民政局要牵头抓好组织实施,持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乡镇敬老院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细化提质转型方案,妥善化解矛盾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关于市殡仪馆二期工程改扩建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关于市殡仪馆退还公墓预缴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关于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之504省道子项交付统一运营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沿江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变更补充协议(二)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其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水务局、供销总社,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智光环保地块(TX2014R-1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泰兴高新区,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增加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预算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