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4-02-02 09:42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4121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1.加强学习贯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财会监督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财会监督工作真正落地落实落细。2.健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要结合泰兴实际,加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推动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3.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会计信息质量三大领域,强化预算收支、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金融债务、过紧日子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原则同意其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1.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2.严把决策关口。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的专业优势,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3.保障公平正义。加强信访、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化解在基层。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泰兴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关于增加口岸涉港单位经费补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泰兴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文体广旅局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管护的实施方案》。会后,由市文体广旅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城区排水管网养护服务期延期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城投集团,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恢复耕地整改资金补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重新公布泰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泰兴市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试点办法》。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持续完善市场主体依职权注销制度,拓宽强制退出渠道,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和结构优化。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落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工资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宣堡镇提出的关于申请公园运转和生态涵养区建设经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宣堡镇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关于分界镇迎宾桥建设补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建办提出的关于镇街矛盾协调费等资金的补助方案。会后,由市城建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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