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4-03-12 11:07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江苏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3起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

  会议要求:1.深入对照检视。紧盯精文减会、督查检查、创建示范等领域,真正把负担、风险、压力减下去,把责任、管理、激励提上来。2.坚持齐抓共管。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融入日常,推动政府系统上下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查找和纠治本地区、本单位的问题。3.突出长治长效。聚焦“减负”和“赋能”两个关键词持续发力,针对突出问题治标,从思想源头和制度机制上治本,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原则同意其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提出的《“9+N”小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奖补实施办法》。会后,由市安委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提出的《泰兴市乡科级领导干部本质安全提升项目和安全生产“不放心”点位挂钩包保考评办法(试行)》。会后,由市安委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泰兴市应急处突专项经费使用细则(试行)》。会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会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理解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市司法局要随时跟进决策程序履行情况,督促各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建办提出的关于2024年惠民城建项目计划新增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城建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明确,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实施,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姚王街道的智慧改造、安全评估和修复的费用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其他乡镇(园区)所需费用由属地财力承担。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餐饮场所“瓶改管(电)”有关问题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5年)》。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恒大悦府项目有关问题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文体广旅局提出的关于惠民剧场改造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文体广旅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顺天置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关于盐城至靖江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新街互通移位扩建出资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办提出的关于筹备组建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政府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两评一案”变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的《泰兴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经费结算方案》。会后,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建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分界镇长生支沟治理工程经费、公安局经费补助、农房确权(含集镇部分)及日常登记工作经费、“房地一体”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乡镇(街道)补助经费、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23年金秋经贸科技洽谈会相关费用、购置制式服装和环卫作业服装经费、城管系统一线职工及困难家庭慰问经费、供销系统困难职工解困资金、120急救科普体验馆建设经费、影剧公司大戏院拆迁改制人员经费、2024年基本财力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等14个新增支出预算事项。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坚持“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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