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荣市长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会议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办法》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核心要点,努力将《办法》有关规定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2.明确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做好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出基金设立建议,组织论证和拟订基金设立方案,指导监督基金日常运作管理;各开发园区及相关国有企业要履行好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3.规范运行管理。根据去年11月28日部署的国有企业投资基金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6月底前要做好前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动态监控基金运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会议集中学习了许昆林同志在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并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两重”“两新”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1.抓住发展机遇。紧扣国家政策导向,找准工作发力点,积极主动向上对接,全力以赴谋项目、争资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将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红利。2.抓好谋划储备。精心谋划、系统梳理,聚焦重点领域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大项目、好项目。各个园区要建立工作专班,把项目谋划储备做深、做透、做细、做到位,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盘子。3.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培训指导,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两重”“两新”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听取了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1.坚持以案为鉴。各部门各板块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隐患,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各项行动,抓好关键点位,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系统推进、全面展开,切实解决行业领域根源性、深层次问题。3.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摸清环境污染源、生态风险点,查找衍生问题、次生问题,梳理久拖不决、容易反复的“老大难”问题,建好管理台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有效管控。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1-5月份财政组织收入情况的通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医保局提出的关于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攻坚行动及奖励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医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党政督查室关于2024年度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1.强化紧迫意识。各分管市领导要加强现场督查,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对照任务目标,抓实抓好民生十件实事。2.加快项目推进。对少数未达序时进度的项目,要锚定目标、攻坚克难,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时要严把质量关、速度关和安全关,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惠及群众。3.注重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在物资、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强保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市疾控中心购置仪器设备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投集团提出的关于新建济川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城投集团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2024年补充耕地实施工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存量国有工业用地出让费用提取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司法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京沪高速广靖段(广陵服务区)征地补偿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镇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建办提出的关于2024年惠民城建计划项目调整有关事项。会后,由市城建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城区排水管网养护服务二次延期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城投集团,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济川街道提出的关于办理南殷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济川街道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关于涉改机构办公用房调剂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泰州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润泰担保及银企咨询股权调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推进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泰兴市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结构配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