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年度)

发布日期:2023-12-01 16:23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31115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高新区提出的关于智慧城市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政府付费的申请。会后,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并及时支付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明确、细化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加强集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同时,督促项目使用单位、建设实施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策划、设计、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2023年惠民城建计划新增房屋征收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新增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全力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高效推进,科学安排工期,细化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年度改造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开发区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PPP项目2023年度付费的申请。会后,由市水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关于增做羌溪河整治节余工程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水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天星洲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明确,泰兴天星洲“生态岛”试验区管理权限事项由刘辉、孙天民同志牵头研究。

会议要求,泰兴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各承建单位,尽快制定生态岛项目建设的时间表、计划表,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做好招投标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省厅竣工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天星洲生态价值。

会议原则同意滨江镇提出的关于增减挂钩项目补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滨江镇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滨江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为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项目落户做好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验收结算补助经费。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前期准备的有关事项。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的关于缴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明确: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市财政局据实补缴。2.今后,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原济川派出所地块资产处置方案。会后,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推进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成立5家资产运营公司的汇报。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加快推进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审计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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