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市长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在市行政办公中心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继续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会议强调:市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预算编制要求,精心组织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谨性、规范性、科学性;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在预算编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重点保障;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严控新增支出预算,对确需新增的要充分论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坚决杜绝先实施、后申请预算的不合规现象。
关于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会议要求:1.市财政部门要细化优化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压紧压实化债工作责任,加快推动隐性债务化解,确保到2022年债务风险等级降为黄色;用好市级应急资金池,保持适度的偿债备用金,确保资金链安全,坚决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2.各开发园区和市属国有企业要严禁新增隐性债务,防止新增没有偿债资金来源的项目,有效降低债务增长率;严格落实债务成本控制机制,大力压降融资利率,全面监测债务到期情况,落实现金流接续方案,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率;优化债务结构,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降低非标融资占比,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
会议原则同意市水务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开发区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水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好推进落实。
会议听取了泰兴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思路的汇报。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是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关键所在,更是老百姓追求幸福生活的民心所向。
会议要求:1.更高站位推进生态建设。要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并进、相得益彰。2.更实举措强化综合治理。要以“净土、蓝天、碧水”三大保卫战为主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负面清单和能耗、环保、安全标准的“硬尺子”,严格执行项目遴选,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含绿量”“含金量”“含新量”;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零,闭环销号。3.更大力度凝聚工作合力。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切实凝聚起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向好。
会议原则同意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泰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会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会议指出,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急、难、险”特点,预先制订的化解应对方案,在提高应急响应效率、规范应急处置流程、优化应急资源配置、科学稳妥化解突发事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加强预案日常管理。要根据应急指挥体系调整、重要组成人员变动、环境风险因子变化等情况,及时更新修订、优化完善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时效性。2.加快预案体系建设。在总体预案框架下,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组织修订相关专项预案,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点、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3.加大预案演练力度。要常态化开展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演练,不断提升组织指挥、协调响应、物资保障、技术支撑能力。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安排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市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后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代会审议批准。
会议原则同意市供销总社提出的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后,由市供销总社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市医保局提出的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建议方案。
会议明确:1.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人调整为600元/人。2.由市财政局具体负责2020年12月31日前将差额部分配套资金上解到泰州市财政专户。
会议强调,市医保局要进一步规范基金使用,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会议原则同意将扩容提质办人民满意教育、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进“智慧医疗”方便群众就医等12个项目列为2021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新增市公安局经费缺口补助和泰州远大足球俱乐部冲甲奖励等两个项目的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