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市长于2021年4月17日上午在市行政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政府关于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做好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推动“强富美高”新泰兴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规范融资行为。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上限,优化债务结构并强化债务成本监测预警,严控高成本债务融资。严格管控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行为,防止债务链条无序延伸和风险的积累扩张。2.压降支出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力压降非刚性、非必须、非紧要支出,把有效的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在刀刃上,对必须实施的民生项目、重点工程,要规范项目方案设计、概算审核和标准控制,并与财务决算、资产交付管理挂钩,最大限度压降项目成本。3.压实化债任务。对照2022年债务化解“减色降等”工作目标,细化化债方案,落实化债计划,持续开展开发园区和市管企业债务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化债降等任务。抓实应急“资金池”入池工作,保持适度的偿债准备金,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1.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全领域,推动决策程序更科学、行政行为更规范、权力运行更阳光。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确履职责任和权力边界,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2.加快转变职能。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责,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抓好上级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简化审批环节,规范程序流程,强化过程监督,不断提升审批效能。3.加强权力监督。主动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司法、社会舆论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庸政懒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纠正惩治力度,切实维护法治政府形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链条公开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会议原则同意市残联提出的市残疾人托养工作服务中心安全改造工程建设方案。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2020年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的汇报。会议要求:1.持续巩固扶贫成果。严格按照“五个衔接转变”要求,配合受援地健全防贫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扶贫项目跟踪管理,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2.深化拓展合作空间。按照“两保持三加强”要求,结合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针对性开展产业协作、项目合作、干部交流、消费扶贫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合作交流的精准性、实效性,推动从“输血”向“造血”转变。3.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市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协作合作任务的同时,妥善做好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对接协调等工作,全面提升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建议。会议明确: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提取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年龄段划分的时点以上级用地批复时间为基准。2.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参照执行。3.如国家、省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会议要求,市人社局要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抓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贯彻落实,依法依规维护被征地农民应有权益。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建办报备的关于泰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偿款余款拨付有关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黄桥法庭与黄桥镇原便民服务中心房屋资产置换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法院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