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0-12-18 13:41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张坤市长于20201212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新增内环城河长征桥至胜利桥段污水管网改造、粮油机械厂宿舍区周边污水收集、延陵桥景观、金融商务中心西侧杆线下埋、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里仁巷商业文化街区项目深化设计、长江新村及周边地块城中村改造等9个单项工程概算2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40个单项工程概算200万元以下项目。

会议强调,新增的49个项目均是完善城市功能、补齐民生短板的惠民工程,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对项目设立负总责和总负责,又要依法合规对项目资金核算拨付并实施推进,确保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皇家水岸花园社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建设成本中涉及的资金成本价格认定结果。

会议原则同意市泰通公司提出的《泰兴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20213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要求:1.市发改委要充分考虑市区停车场、停车泊位建设需求现状,认真审核和调整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宣传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切实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2.市城管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停车场管理和备案工作。3.市公安局要根据城市发展状况,科学、合理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规范停车行为。4.市泰通公司要加快推进封闭停车场建设、路边停车泊位改造,并将资源数据实时接入智慧平台,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收费合理、运营规范。

会议原则同意市医保局提出的关于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实施的相关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医保局进一步与泰州市医保局进行对接,明确经办流程,完善结报程序,并做好宣传引导和基金监管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办提出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会后,由市政府办会同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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