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1-10-19 14:31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代市长于2021年9月22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突出“以防为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类隐患排查见底、迅速销号;要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做好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早制定下发四季度工作清单。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和省能耗双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抓好能耗“双控”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把握工作核心,压降能耗强度,坚持把能耗“双控”作为今后项目招引建设的前置关口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两高”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确保遏制“两高”项目相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坚定降耗目标,务实关键举措,坚持“压差保优、精准调控”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泰州下达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高能耗企业关停和限额用电各项工作,“一企一策”落实限产停产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企业能耗削减计划任务;要守牢能耗底线,加快绿色转型,针对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偏化的问题,加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工厂改造,进一步压降能耗强度和总量,坚决防止出现不升反降现象。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泰兴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会后,由刘辉同志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办)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监管范围和工作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市司法局要严格把关《意见》法律条文,确保文件合法性、合规性,推动国企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补助经费、派出所基建工程余款、交警大队经费补助、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宣传合作经费等5个项目的支出预算。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支或挪作他用,结余资金要主动交回市财政。

  会议原则同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市科创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会后,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泰兴市沿江生态空间保护与产业布局的专项规划》。会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特别是沿江园区、乡镇,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产业绿色集聚等工作,推动沿江生态空间和生态环境质量更加改善,岸线利用和产业发展水平更加优化。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司法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强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对于提高政府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坚持高效便民,重点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风险可控,落实放管服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出关于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运局提出的关于常泰大桥过江通道及南北接线项目、如皋至常州高速公路黄桥至泰兴段项目资本金出资主体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运局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费用的建议方案。会议明确,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老泰师地块改造利用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共同抓好推进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调整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范围的建议方案。会议明确,泰兴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范围调整为东至沿江大道、南至大天线、西至长江、北至阳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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