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超短融牵头承销商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14:57 信息来源: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

招标项目:拟于2023年注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本次拟选聘一家金融机构作为牵头主承负责向协会申报注册工作。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用途。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综合评分,选取第一名作为主承销商。

项目承销费用:承销费率不超过1‰(年化)。

其他告知事项:本次选聘为牵头申报主承销商,每期债券发行时,牵头申报主承销商优先发行,若发行前预期与投标时承诺不一致,我单位有权更换主承销商。

二、竞争性谈判内容

竞争性谈判以取得注册通知书时间、承销费率、发行票面利率、包销能力等为谈判内容。

拟参与承销城投集团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竞争性谈判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城投集团实际需求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做好发行工作时间安排,并把握整体时间节点;

2.协调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城投集团新一期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三年加一期审计报告以及城投集团自身经营状况撰写债券申请材料;

3.完成向上级监管机构提交材料、审核报批、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工作;

4.组织承销团队进行市场推介和销售,募集成功后协助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配合城投集团置换发债资金以及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三、资质要求

1.报价银行需在泰州地区设有机构,并且与我集团及子公司(不含中兴国投)有贷款合作;

2.每家银行仅能以总行、分行或支行名义投标,若多家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申请报价人需具有丰富的承销经验;

3.具有素质优良的债券项目执行人员,具备完善的债券营销能力;

4.报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业务人员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交易商协会通报或处罚。

四、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金融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承销费率报价(见附件);

5.提供与我集团及子公司(不含中兴国投)合作截止(2023年1月份)的各类项目余额(包括不限于流贷、项目贷、投债)统计表,流贷不包含低风险业务,投债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6.银行间交易市场协会注册会员及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证明材料;

7.提供此次超短融发行的综合服务方案(若发行前预期与投标时承诺不一致,我单位有权更换主承销商),内容包括:

a 超短融发行方案设计;

b 取得注册通知书时限及保障措施;

c 募集资金用途及后续使用保障(监管资金出账时效性);

d 包销比例、利率区间预估(较发行时中债估值低__BP)及保障措施,可列举同级别、同类别企业发行成本显著低于发行当期平均票面利率的案例(不超过 5个),并提供相关债券的发行材料复印件备查等。

8.其他材料。

五、截止时间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7时止。逾时未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日期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顾星  联系电话18852633719

注: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集团所有。

    2.为确保公平公正,请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XX银行超短融竞争性谈判文件”字样(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附件承销费率报价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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