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城投集团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4 18:48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受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城投集团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确定造价咨询入围中介服务机构作为预选单位,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递交框架协议申请资料。

一.项目名称

泰兴城投集团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通过框架协议征集满足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进入泰兴城投集团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名录。

2.服务内容及范围:泰兴城投集团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2023-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复审等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3.服务期限:造价咨询备选库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服务期满后重新招选。具体项目实施周期以实施采购结算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为准。

4.最高限价:参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65%,按结算审计价计取。造价咨询费结算价不足最低收费标准的按最低收费标准*合同签约费率结算。(施工结算全过程咨询计取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工程结算审核计取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支付比例以施工合同约定比例为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申请人营业执照登记住址应在泰兴市范围内,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营业场所(投标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泰兴市范围之外的申请人须在泰兴市设立分公司,泰兴市范围内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营业场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要求

3.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造价咨询机构项目部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师不少于3人(至少一名土建专业、一名安装专业),均须具备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4.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泰兴市范围内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泰兴地区承但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内容包括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复审上述内容之一)。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项目核准或投资备案文件、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业绩材料显示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原委托人证明材料证明为同一项目。

5.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申请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申请人须在征集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申请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征集文件获取(发售)

1.时间:征集公告长期有效,在2025年8月31日前,供应商均可提交框架协议申请入围。

2.征集文件领取地点:首次领取征集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0日,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十三楼1301室。

3.方式: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复印盖章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5月-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框架协议申请

1.提交框架协议申请截止时间:

首次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7:30;其余在2025年8月31日前,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提交框架协议申请入围。

2.提交框架协议申请方式: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书面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所需资料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受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所需资料证明材料

3.提交框架协议申请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13楼1301江苏国兴办公室。

六.框架协议审核及结果公告

征集人自收到申请人框架协议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征集文件的评审要求完成评审,每季度统计一次入围单位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七、信息发布媒介:

泰兴市人民政府

八.联系方法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名称: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封海军  电话:15195275707

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雪芬  手机:17701421886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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