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19 15:46 信息来源:泰兴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20221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7件继续有效,0件废止或失效,0件拟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泰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泰兴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7件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71019日(自清理通告发布日起不超过5年)。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兴市民政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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