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4 15:13 信息来源:泰兴市水务局 访问次数:

                泰水〔2021〕400号                     

 

市水务局

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09年《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施行以来,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逐步规范,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08年—2021年期间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以及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1.泰兴市水务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2.泰兴市水务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兴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

                        泰兴市水务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2008年1月——2021年9月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备注

1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系统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2〕166号

2012.7.30


2

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3〕323号

2013.11.22


3

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水〔2015〕107号

2015.5.6


4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5〕229号

2015.7.28


5

关于印发《水务局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6〕260号

2016.9.5


6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6〕302号

2016.10.26


7

关于印发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6〕248号

2016.8.23


8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泰兴市国有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制度>(暂行)和<标后监管手册>的通知

泰水〔2017〕232号

2017.08.17


9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局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8〕48号

2018.01.25

拟修订

10

关于印发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8〕243号

2018.7.19


11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9〕89号

2019.2.28


12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水〔2019〕56号

2019.2.26

拟修订

13

关于印发骨干河道河面保洁管护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9〕210号

2019.7.3


14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局城区河道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水〔2020〕172号

2020.7.3


15

关于出台《泰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的通知

泰水〔2020〕278号

2020.11.16


16

关于印发《泰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细则》的通知

泰水〔2020〕202号

2020.7.30


17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水〔2020〕256号

2020.10.27


18

关于印发《泰兴市农业水价核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水〔2020〕277号

2020.11.16


19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市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泰水〔2021〕63号

2021.3.2


 

 

 

附件2

                         泰兴市水务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2008年1月——2021年9月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废止理由

1

关于印发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泰水〔2008〕2号

2008.1.2

与《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苏水规[2012]2号)文件不相符

2

关于印发《泰兴市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水〔2008〕120号

2008.9.19

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原文件第五条中“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现行《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乡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3

关于建立泰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农民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1〕24号

2011.1.21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职能已划归农业农村局

4

关于执行《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水〔2012〕30号

2012.2.13

制订依据已废止

5

关于印发《泰兴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水〔2012〕245号

2012.10.29

制订依据已修订

6

关于印发泰兴市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2〕288号

2012.12.31

2014年市府办印发泰兴市骨干河道管护实施方案,附有考核细则

7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4〕103号

2014.4.11

2016年重新修订

8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5〕228号

2015.7.28

2016年重新修订

9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泰水〔2015〕255号

2015.9.10

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且水利行业招标监管职能已移交行政审批局

10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工程评标办法(试行工作的通知

泰水〔2015〕256号

2015.9.10

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且水利行业招标监管职能已移交行政审批局

11

关于印发市外企业进泰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5〕364号

2015.12.25

2017年已按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统一开放的要求废止

12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务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制度》的通知

泰水〔2016〕128号

2016.5.4

2018年重新修订

13

关于印发骨干河道河面保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6〕130号

2016.5.4

2019年项目重新招投标,考核对象和考核指标、权重等发生变化,已于当年重新修订

14

关于印发泰兴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6〕385号

2016.12.30

2020年重新修订

15

关于出台《泰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水〔2017〕379号

2017.12.14

2021年11月16日已重新修订,原试行版废止

16

关于印发泰兴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水〔2018〕383号

2018.12.13

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原文件第四条与现行《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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