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局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尽快实现医保队伍的有机整合,发挥医保体制改革优势,进一步激发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临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申卫明
副组长:叶 斌、周国锋、张 涛
组 员:李 盛、薛安庆、凌 恺、丁保国、殷 庆、丁 毅、吉海燕、洪 流、吴红红、尹 然、鞠 平、朱军建、刘春红、叶 蓉、蒋素华、丁明慧、封 颖
二、领导小组临时分工
申卫明同志:主持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纪检工作。
叶 斌同志:分管医疗救助、机关内务、党建、工会等工作。
周国锋同志:主持医保中心工作,分管财务、医疗保险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
张 涛同志:分管价格和基金监管等工作。
同时,下设工作组:
1.综合组(临时召集人:丁毅),052387981006
2.医疗保险组(临时召集人:洪流),052387980109
3.医疗救助组(临时召集人:薛安庆),052387980504
4.价格和基金监管组(临时召集人:凌恺),052387729580
5.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临时召集人:李盛,副召集人:丁保国),052387729536
局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到履职尽责。同时,牢固树立“整体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团结共事、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参保群众方便快捷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