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管〔2019〕28号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法治培训工作计划
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促使我局学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把法治学习教育与城市管理实践结合起来,把学法和干部职工培训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
重点学习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新增职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两法衔接”的相关规定、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等。
具体学习计划表(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知识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四、培训对象
所有被市政府核发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监督人员。
五、培训要求
(一)建立健全法治和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既是加强法制城管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学习法律法规工作,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学法工作中来,把落实好学法计划作为全面推进依法履职的基础抓紧抓实,积极参与学习,切实抓出成效。
(二)制定学法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各下属单位根据学法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集中学法记录和个人自学学法笔记,学法笔记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局政策法规科将不定期的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学习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019年城管局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表》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城管局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序号 |
培训方式 |
培训时间 |
学习(培训)内容 |
参加人员 |
1 |
自我学习集中培训 |
全年 |
《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强制法》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 《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法》 “两法衔接”相关规定、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等。 |
局机关、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
2 |
集中培训 |
待定 |
春季集训 |
系统全体 在编人员 |
待定 |
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
新进人员 |
||
3 |
组织参训 |
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参加 |
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或业务培训班 |
业务骨干 |
4 |
外出学习 |
待定 |
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学习城市管理或行政执法先进经验。 |
业务骨干 |
5 |
案例研讨 |
待定 |
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 |
业务骨干 |
6 |
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 |
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参加或者本部门自行组织 |
城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竞赛 |
各相关单位选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