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财计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和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治平安、文明创建、信访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交流与服务、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党建、扶贫、工青妇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电话:0523-87656696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参与“证照分离”改革;负责全市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电话:0523-87712313
(三)业务管理科(督查科)。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的考核;负责“划转事项”及“进驻事项”的权力清单梳理及标准化工作;负责各类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指导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综合受理、联动服务、代办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工作,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进行检查、考核;负责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指导协调与维护;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和服务信用的监管;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日常考勤、考核评比和效能监督;负责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服务质量反馈和投诉受理、处置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电话:0523-82735018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政策法规研究;负责法治(普法)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监督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决定撤销审核工作;负责局听证、复议、诉讼、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方面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电话:0523-82735017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操作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评委库,对评委进行培训考核管理和资格审核;负责全市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监管。电话:0523-82735032
(六)市场准入审批科(经营资质审批科)。负责内资企业登记、药品经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的审批;负责限额以下外资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互联网及娱乐文艺表演、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经营的审批;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审批;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审批;牵头负责企业开办全链条的流程优化重组、提速增效和督查指导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电话:0523-82735021
(七)投资项目审批科(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技改项目的核准备案、节能评估审查;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特定施工的审批;负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负责道路运输、机动车检测经营的审批;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水的审批;负责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养老机构设立的审批(备案);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联合评估工作;负责市重大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并联审批、集中会办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电话:0523-82735023
(八)工程建设审批科。负责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城市道路及桥梁各种管线及杆线架设、燃气经营的审批;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拆除报废改造人防工程、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供水的审批;负责历史文化区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负责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负责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电话:0523-8771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