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设机构 1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预算科(税政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经济建设科、工贸发展科、金融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基层财政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党组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设有行政编制45个,工勤编制6个。
2.下属单位 6个,分别是:泰兴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内设3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内设1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内设7个全额事业编制;泰兴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内设113个全额事业编制;泰兴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内设19个全额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