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意见征集

问卷结束

结束时间: 2023-09-30

问卷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提出问题和建议:
泰兴市公安局关于对《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拟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我局起草了《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545844338 @qq.com

2.信函: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管中队,邮编225400。

附件:泰兴市黄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征求意见稿)

 

泰兴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0日

原禁放区域:主城区禁止燃放区域:S334省道(延伸至香榭湖)以北、阳江路及如泰运河以南、戴王路(南延至S334省道)以西、三阳中沟及北延郭庄中沟以东所围合范围;

泰兴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区域:沿江大道以西、阳江路西延以南、澄江路西延以北、长江以东。

拟扩大禁放区域(黄桥镇):永丰路以西、西华中沟以东、通站路以北、如泰运河(东姜黄河)以南所围合范围

扩大总面积约18平方公里,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整个小区)全部纳入禁放区域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8-30
截止时间: 2023-09-30

关于泰兴市《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拟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市禁放办起草了《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3年8月30日开始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通告》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关于《通告》共计收到建议反馈14条,其中2条表示赞同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12条表示不赞同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尤其是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禁放。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泰兴市《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普遍持不赞成态度。下一步,市禁放办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修改《通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