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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5泰兴市购车消费券意见反馈信 |
内 容 | 尊敬的泰兴市人民政府领导: 我是一名来自泰州兴化的市民,近期为了响应购车补贴政策,特意去泰兴市购买了我人生的第一辆车,并按照要求办理了消费券领取手续。收到消费券后,我满怀期待地准备去加油,却发现目前仅有少数饭店、购物中心支持使用,无法在市内加油站使用,导致补贴政策的便捷性和实质优惠大打折扣。 目前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局限于饭店、超市,无法覆盖到我等私家车主日常最为频繁的加油需求。加油站是汽车出行的基础支撑,如能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汽车消费的补贴力度,也能带动市内加油站的客流与消费,为地方经济注入更多活力。 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将加油站纳入消费券使用范围。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市民实际需求,及时完善消费券使用政策,让私家车主能够在加油环节享受应有的优惠补贴,真正实现“惠民、促消费”的初衷。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辛勤付出,期盼您的回复与采纳。 |
办件分类 | 投诉 |
办件编号 | TXSZ2025083100001 |
提交时间 | 2025-08-31 16:48 |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网民:您好,关于您来信建议“将加油站纳入2025泰兴市购车消费券使用范围”的问题,经了解,您是看到今年4月份泰州市商务局开展的汽车消费促进活动中将加油站纳入了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并以此为参考提出了以上建议,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2025年8月3日,泰兴市2025年消费促进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前期宣传和活动开始后的每一轮消费券发放,泰兴市商务局均通过微信公众号“青春泰兴 活力商务”或“智慧泰兴”或“泰兴发布”公布了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且每一轮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均是动态更新的,您提到的加油站零售网点,因涉及公平竞争等问题,未能通过泰兴市商务局的审核,最终未将其纳入参与活动商家的范围之内,因此也无法使用汽车消费券。2025年9月3日泰兴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通过固定电话(82761523)与您沟通联系,就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将加油站纳入2025泰兴市购车消费券使用范围”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并进一步说明了汽车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及注意事项, 您本人表示理解并提出会尽快到泰兴来使用汽车消费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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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泰兴市商务局 | 答复日期 | 2025-09-04 16:45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